上海胰岛素专项集采第二采购年度自7月4日起执行

2023-06-28 21:00:58 来源: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


(资料图)

6月27日,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《关于继续做好本市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(胰岛素专项)集中采购中选产品执行工作的通知》,本市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(胰岛素专项)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第一采购年度将于2023年7月3日到期,胰岛素专项集采第二采购年度自2023年7月4日起执行,以12个月为一个采购协议期。

各医疗机构可通过“上海市医药采购服务与监管信息系统”查询第一采购年度协议采购量和中选产品完成情况,同时可查询第二采购年度应完成量和中选产品完成情况。各医疗机构要根据阳光平台实时数据结果,强化胰岛素集采中选产品协议量执行工作。

《通知》中对于胰岛素专项集采考核明确,各区医保部门应根据工作要求与安排,密切监测辖区内每一家医疗机构的中选产品采购、配送情况,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和使用,及时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各医疗机构应制定工作计划,有序开展调度,强化中选产品履约管理。

胰岛素专项集采以两年为考核周期,两年采购协议期结束后,统筹开展履约考核。

责编:朱晓娜

主编:田茹

校对:刘玫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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